会员是协会的基础。发展会员,做好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工作,是协会管理工作中重要环节。协会是民间组织,其活动费用主要依靠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支持和资助。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会员按时主动交纳会费,体现出会员的组织观念,同时也体现出协会的凝聚力。
为了规范和推动跆拳道项目的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件的规定,在参考国内其他相关协会会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请本协会的会员遵照执行。
一、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1、普通会员:50元/人·年
2、外籍会员:100美金/人·年
(二)团体会员会费标准
(1)各市级跆拳道协会:3000元/年
(2)各行业体协跆拳道协会或跆拳道组织(馆、校):2000元/年
(3)陕西省各大学生跆拳道协会:2000元/年
二、缴费办法
(一)个人会员入会时需缴纳会员证书和会徽工本费20元,团体会员入会时需缴纳团体会员牌匾工本费800元。
(二)各团体会员须于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之间将下一年度会费交到省跆拳道协会。
(三)区域性团体会员须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将下一年度会费直接交到陕西省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陕西省跆协)。其中,区域性团体会员还应在此时期内将下属各级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会费汇总转交陕西省跆协;
(四)个人会员须于入会时一次性交纳当届(4年)会费,并进行有效登记,然后逐级上缴由区域性团体会员转交陕西省跆协。 |